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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在什么情况下能动用维修基金

发布日期: 2022-01-25 14:00 浏览:166
核心摘要: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由于各地政策可能稍有不同,以下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什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使用条件:
1.维修源资金只能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设备进行大修、更新和改造。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确定的标准分担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外,禁止挪作他用。
特殊使用: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房屋需要大修或专项维修更新的,可以提取施工合同约定的预付款,但最高预付款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
(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账户上保留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分和设施损坏后的维护和更换。房屋主体报告了内外城市的墙壁、柱子、梁、地板、屋顶等。公共部件包括外墙、楼梯间、走廊等。公共设备包括上下管道、电梯、消防、车库等。
一般在没有业主委员会的社区,房屋维修基金由房管局管理,但申请程序非常复杂。房屋维修基金的支出应遵循双2/3的原则",也就是说,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只有在讨论通过后才能申请。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区,由物业办理申请手续,无物业的住宅区可由社区办理。到房管局、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审计局、专户银行办理房屋安全专业鉴定申请、维修方案预决算审计、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施工、申请专户银行划拨款项交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审批后,方可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什么情况下使用紧急维修基金

   

   专项维修基金全额收集到位,维修项目符合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专用设备保修期届满;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和改造,涉及一栋楼业主的,申请人已提前征得业主书面同意;涉及物业管理区域所有业主的,经业主大会书面批准,经占建筑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和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社区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设备。具体来说,公共部位是指单栋房屋业主或单栋房屋业主以及与其结构相连的非房屋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房屋基础、承重墙、柱、梁、楼板、屋顶、室外墙、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库、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公共用设施。.

   

   小区内哪些项目可以申请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社区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住宅共用部分包括承重墙、屋顶、室外墙、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包括电梯、绿地、道路、路灯、非营业车场车库等。存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利于及时维修更新住宅共用部分,保障住宅小区业主的利益和安全。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条(1)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单栋住宅业主或者单栋住宅业主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以及与其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基础、承重墙、柱、梁、楼板、屋顶、室外墙、门厅、楼梯间、走廊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业主或住宅业主及相关非住宅业主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塘、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以北京为例:

   

根据《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 住宅共用部位的维修、更新、改造范围包括:

   

(一)屋面防水层损坏,顶层房间渗漏;

   

(二)建筑物外墙出现雨水渗漏,造成外墙内表面浸湿;

   

(三)地下室漏水、积水;

   

(四)建筑物外墙外装饰层的裂缝、脱落或空鼓率超过国家相应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值;

   

(五)增加保温层,建筑保温层损坏或脱落,或建筑保温不良造成外墙内表面潮湿、结露、结霜或发霉;

   

(六)外墙、楼梯间、公共走廊涂层开裂、生锈、起泡、翘皮、脱落、污染;

   

(七)公共区域窗台、门廊挑檐、楼梯踏步及扶手、维护墙、院门等损坏;

   

(八)公共区域门窗或窗纱普遍损坏;

   

(九)其他情况。

   

第二十二条 住宅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范围包括:

   

(一)电梯主要部件需要维修或更换;

   

(二)二次供水系统设备部件磨损、腐蚀严重;

   

(三)避雷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四)配电设备部分电缆、电线、配电箱(柜)内部部件损坏;

   

(五)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或部分设备、部件损坏严重;

   

(六)楼内排水(排污)设备出现故障,给排水管道漏水、腐蚀严重、排污泵腐蚀或其他设备损坏;

   

(七)其他情况。

   

三、哪些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1.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由建设单位或者建设单位依法承担;

   

2.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道设施设备的维护费用,由有关单位依法承担;

   

3.当事人应当承担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当事人应当承担修复费用;

   

4.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属于物业服务内容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费用。

   

四、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标准

   

根据:《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标准》.基本规定(3)

   

1.本标准质量保修期限执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商品房工程质量保修规程》(DB11/641-2009)相关规定。

   

《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高于上述规章、标准的,以《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期限为准。

   

2.住宅保修期满后,如果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情况,经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付范围内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和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可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

   

3.如果以下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之一,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可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

   

①屋面、外墙防水局部损坏,渗漏严重,经多次补漏后仍难以解决;

   

②电梯冲顶、蹲底或意外灾害危及人身安全的,在定期检查时被责令停止整改;

   

③高层住宅供水主管道严重漏水,泵体漏水,泵电机烧坏,导致供水中断;

   

④建筑单侧外墙饰面五分之一以上有脱落危险;

   

⑤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

   

⑥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

   

4.对建筑结构、电梯、维修范围有争议的项目,应当使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并经相关专业部门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引用资料

       
               
  1.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条.

  2.            
  3. 《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4.            
  5. 《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标准》.基本规定.

  6.        
   
   

   

   什么房子可以用维修基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中型维修、更新和改造工程。公共部分是指物业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柱、梁、楼板、屋顶等)。)、室外墙、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业主拥有和使用的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压、电梯、天线、供电线路、公共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水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房屋。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一致的原则。

   

   房屋大修基金包括哪些维修项目

   

   大修基金,即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宅楼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基金。单位属于出售公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出售单位和购房人员共同筹集,所有权归购房人,用于出售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根据法律法规,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柱、梁、楼板、屋顶等)。),室外墙、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和设备设施的大中型维修、更新和改造。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余额维修基金不予退还,房屋所有权同时转让。

   

   使用维修基金有哪些条件?

   

   房屋保修期结束后(五年,除基础外),维修项目属于公共设施或公共部位且不在物业服务范围内的,可以使用维修基金。

   

   使用维修基金的条件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应专门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二)占受益范围内建筑物总面积和业主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字同意。

   

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哪些维修项目可以利用大修基金扩大阅读

   

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向管理机构提交备案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员会

托书。

   

(二)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报告。

   

(三)受益于业主签名表。

   

(四)维修工程预算(决算)、维修工程审核报告、维修合同、维修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证书。

   

(五)公示维修方案、维修决算、分摊明细等相关资料。

   

(六)工程维修验收证书及维修发票。

   

   在什么情况下,物业可以使用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只能在共用设施设备需要维修的情况下使用。

   

   物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维修基金

   

   本文仅供参考
雨灾引发的话题:房屋维修基金什么时候能用?

   中广网银川7月6日消息 前不久罕见的连续阴雨,导致首都银川部分房屋漏雨,需要修复。但由于缺乏使用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制度的实施细则,已经存款多年的维修基金无法使用。根据民主建设宁夏区委的调查分析,这在全国并不是个别现象。目前,我国许多地方还没有制定明确具体的房屋公共维修基础
金的收集、使用和管理方法不能有效监督维修资金的收集、储存和使用。对此,宁夏区委建议尽快规范和完善我国住房公共维修资金的收集、使用和管理措施,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宅建筑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基金。其本金由销售单位和买受人共同筹集,所有权归纳。1998年,建设部、财政部发布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但国家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多年未出台。由于缺乏维修基金管理规范,一些地方的维修基金管理存在巨大隐患。据相关统计,自1998年以来,我国积累了1000多亿元的住房维修基金,其中数百亿元被开发商吞噬或挪用。住房维修基金的收集、使用和管理措施亟待进一步完善。

   民建宁夏区委认为,目前以购房款为基数计算支付维修基金的管理办法是不公平的。同一地区同一小区的房价有高有低,一、二、三期的价格普遍不同。预售、现售、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都会导致房屋实际成交价格不同,维修基金以购房款为基为基数计算支付,使得维修基金支付不均匀。此外,目前维修基金由销售单位在销售房屋时向购房者一次性收取,使得维修基金存在风险。如果开发资金紧张,销售单位很容易将其收取的维修基金挪作他用。甚至有的销售单位恶意占有维修基金,用滞销商品房折价抵消维修基金,形成商品房变相销售现象,导致维修基金无法如实缴存。此外,由于销售单位的原因,房屋产权证延迟的现象屡见不鲜,导致买方在入住前已支付维修基金,但销售单位长期占有或使用维修基金。此外,许多开发商在收到维修基金之前没有任何解释和公示,收到后只出具了一张收据,并没有说明购房者是钱的所有者。

   为此,民主建设宁夏区委建议尽快规范和完善我国房屋维修基金的收集、使用和管理措施,并出台管理和使用实施细则。政府内部应设立专门机构,监督维修基金专项资金的使用。维修基金的存款应脱离销售单位,降低维修基金的存款风险。考虑到很多地方的物业管理还处于标准化阶段,维修基金应直接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收取和管理。同时,要规范物业管理,完善物业企业使用维修基金的监管体系。根据商品房基准价格的比例,向购房者收取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每个案件的申请材料应提前公示。每个案件的审批、监管部门的审批和不审批都要有明确的文字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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