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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维修基金提取需要业主签字吗

发布日期: 2022-01-23 23:08 浏览:137
核心摘要: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使用方案的,应当责令改正;

『壹』 提取公共维修基金需要业主签字吗?

   

   不一定需要业务签字,但需要业务委员会开会同意并签字。然后在使用前,会在小区张贴公告,告诉业主。

   

『贰』 维修基金业主签字同意怎么办?

   

   您好,需要三分之二的业主(或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使用维修基金,
这是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不需要全体业主同意,
当然,一些比较大的成本计划最好做好,争取得到大多数业主的同意。
望采纳

   

『叁』有多少人同意使用物业维修基金

   

   1.业主签字同意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相关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占相关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
2.签字必须由业主本人或其配偶签字,并留下签字人的联系电话;
3.房屋产权发生变更的,请业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和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到当地物业管理局办公室办理维修资金业主姓名变更手续。

   

『肆』 物业管理业主签字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六条
以下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定;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择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员;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改建、重建;
(七)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和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一半以上的业主和占总人数一半以上的业主同意。

住宅区的视觉对讲系统属于公共设施设备,属于业主共同管理的范围。如果整个住宅区的视觉对讲系统需要维护和更换,整个住宅区的维护资金需要使用,只有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和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才能使用。如果某建筑的视觉对讲系统和设施损坏需要维护和更换,只有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和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使用该建筑所有业主的维护资金。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规则》的规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社区,由社区居委会代表业主委员会。请注意,业主委员会是社区业主大会的办事处,类似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社区业主大会类似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但社区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委员会是业主选举的代表人。所以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社区,由于所有业主都是固定的,所以业主大会的主体(所有业主)已经有了。当业主委员会无法成立时,社区居委会可以在其上级部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代替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请注意,社区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代替社区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并不意味着他相关工作可以代替业主委员会行使权利,也不能代表社区所有业主做出决定。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者负责召集和征求业主意见,统计超过三分之二或二分之一后继续开展其他相关工作。

   

『伍』 维修基金 需要多少业主签字

   

   一半以上业主签字

   

『陆』 物业维修基金需要多少业主签字

   

   请参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对未售出的商品房、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房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担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1]
第二十二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转让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无物业服务企业的,由有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列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使用建议;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持有相关材料,向当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支付;其中,使用公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支付;
(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共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批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转让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六)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转移给维修单位。
第二十三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转业主大会管理后,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的使用方案应包括拟维修、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支出范围、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要临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处置方式;
(二)业主大会依法通过使用方案;
(三)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计划;
(四)物业服务企业持有相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同第二十二条第四项;
(五)业主委员会根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并报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使用公共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经负责管理公共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共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使用方案的,责令改正;
(六)业主委员会和负责管理公共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转让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七)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给维修单位。
第二十四条
如遇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需要立即维修、更新和改造住宅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按以下规定列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办理;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的规定办理。
前款发生后,未按规定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可以组织代修,维修费用从相关业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中列出;其中,已售出公有住房的,也应当从公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中列出。

   

『柒』 物业维修基金需要多少业主签字

   

   您好,使用维修的使用必须得到三分之二业主的同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转让给业主大会管理前容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维修、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相关业主应当提出使用建议。同时,必须满足列支内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的同意,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
望采纳!

   

『捌』 个人申请维修基金需要业主签字怎么办?

   

   您好,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版;无物业服务企业权属的,由有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使用建议;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有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有关业主持有相关材料,向当地直辖市、市、县人民**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使用公共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共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五)直辖市、市、县人民**经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负责管理公共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批准,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转让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六)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房专项维修资金转让给维修单位。
您好!业主必须签字!申请维修基金需要一半以上的业主签字!让物业和其他业主沟通 毕竟不是顶楼 不管他们的事!希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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