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维修与报废是否有新划定
我领会的有抄2个规范:《GA95-2007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第7.1,7.2款;《GB50444-2008修建灭火器设置验收及检查规范》,表5.3.2款;你可以添加我的QQ4967788,我可以把规范发给你,人人一起学习学习。 .
新买的灭火器检验周期是怎么划定的,执律例范是什么
1、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消防部门认可的维修单元(以下简称维修单元)专检查,替换已损件,重新充属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2 、灭火器岂论已经使用过照样未经使用,距出厂的年月已达划定限期时,必须送维修单元举行水压试验检查。
2.1手提式和推车式 1211 灭火器、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以及手提式和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举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2.2 手提式和推车式机械泡沫灭火器、手提式清水灭火器期满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举行水压试验检查。
2.3 手提式和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手提式酸碱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举行水压试验检查。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95-2007)划定
新购灭火器的首次检验若干年一次,往后若干年一检
凭证GB50444-2008,修建灭火器设置验收及检查规范要求。
水基型灭火器出厂器满三年回首次维修以后每满一答年应送检。
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后每满两年应送检。
实在气压低于绿区就需要重新罐装。
一样平常现实中基本上都是每年磨练一次。
灭火器年检的灭火器维修程序与装备
外观检来查--卸压--解体--水压自试验--分体举行维修--筒体烘干--组装--充装药剂、氮气--气密试验--出厂磨练?
灭火器维修检测、灭火器检验检测、维修灭火器(年检)包罗:
1,灭火器检测(卸压打开灭火器检测器头、阀门、虹吸管、压力表性能是否正常,并替换损坏的配件);
2,灭火器筒体水压试验,测试灭火器筒体在2.5MP的压力下是否变形报废,检测灭火器筒体是否锈化侵蚀;
3,烘干灭火器筒体;4,重新灌装灭火药剂并称重计量,替换变质的灭火药剂;
5,重新充装驱动气体氮气压;
6,密封器头后做喷射性能检查、气密性能检查;
7,灭火器筒体外部的清洁洗濯;
灭火器什么问题需要维修
灭火器一样平常在以下几种情形下需要维修(储压式):
1、瓶体侵蚀或变形损坏。
2、喷灌或喷嘴损坏。
3、气压表损坏。
4、气压表显示内部压力不足,指针处于红色位置。
5、到达维修限期,应送有资质厂子维修。
凭证国家划定,灭火器多久维修一次相关律例依据是什么
您好!
灭火器进场满三年后应该举行首次检验和换药剂,之后一到两年就要举行一次换药剂。另外,
凭证GB95-2007《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报废划定
7.1 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到达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a) 水基型灭火器——6 年;
b) 干粉灭火器——10 年;
c) 清洁气体灭火器——10 年;
d) 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12年;
7.2 检查发现灭火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须报废:
a) 筒体、器头按 8.2.1、8.2.2举行水压试验不及格的;
b) 二氧化碳灭火器的钢瓶按8.2.4 举行残余变形率测试不及格的;
c) 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外面发生凹坑者)或毗邻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d) 筒体严重变形的;
e) 筒体、器头有锡焊、铜焊或修理等修补痕迹的;
f) 筒体、器头(不含提、压把)的螺纹受损、失效的;
g) 筒体与器头非螺纹毗邻的灭火器;
h) 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结构等缺陷的;
i) 水基型灭火器筒体内部的防腐层失效的;
j) 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灭火器;
k) 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的灭火器;
l) 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其余);
m) 被火烧过的灭火器;
n) 按GA 402的划定应予报废的1211灭火器;
o) 不相符消防产物市场准入制度的灭火器;
p) 按国家或有关部门划定应予报废的灭火器。
灭火器首次维修满一年是什么意识
灭火器进场后必须每年举行年检,满一年之后就必须送检网络京阳消防查看灭火器年检维修的相关详细信息
灭火器维修设置5年后首次维修(之后每2年),必须所有再充装,照样只对压力不足的个体灭火器再充装
谁告诉你的啊!我在燃气公司上班!灭火器按划定每年都需要检!送检的时刻磨练单元会凭证你的灭火器状态替换内里的物质或者报废什么的!检完后会给你贴一张及格标签
干粉灭火器首次使用有用期是几年
灭火器的有用限期与维修限期可参考如下:
一、有限期
1、二氧化碳灭火器的有用期版限为12年;权
2、干粉灭火器的有用限期为10年;
3、水基型灭火器的有用限期为6年。
二、维修限期
1、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期满3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1年应送修;
2、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应送修。
灭火器上的维修日期是什么意思
依据《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95—2007)有关要求。该规范并没有详细划定灭火器若干时间维修一次,而是划定灭火器泛起什么情形时必须举行维修或报废。凭证这个规范要求可以确定,灭火器压力正常,筒体稳固形、不侵蚀,附件不损坏,铭牌不丢失就可以不举行维修,而是到达报废年限直接报废,不需要维修。对没有到达报废年限,灭火器已使用、压力不正常、筒体变形或侵蚀、附件损坏或丢失、铭牌丢失或不清、无生产厂家或生产日期灭火器必须立刻维修,没有时代限期。7.1 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到达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a) 水基型灭火器——6 年;
b) 干粉灭火器——10 年;
c) 清洁气体灭火器——10 年;
d) 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12年;
7.2 检查发现灭火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须报废:
a) 筒体、器头按 8.2.1、8.2.2举行水压试验不及格的;
b) 二氧化碳灭火器的钢瓶按8.2.4 举行残余变形率测试不及格的;
c) 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外面发生凹坑者)或毗邻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d) 筒体严重变形的;
e) 筒体、器头有锡焊、铜焊或修理等修补痕迹的;
f) 筒体、器头(不含提、压把)的螺纹受损、失效的;
g) 筒体与器头非螺纹毗邻的灭火器;
h) 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结构等缺陷的;
i) 水基型灭火器筒体内部的防腐层失效的;
j) 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灭火器;
k) 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的灭火器;
l) 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其余);
m) 被火烧过的灭火器;
n) 按GA 402的划定应予报废的1211灭火器;
o) 不相符消防产物市场准入制度的灭火器;
p) 按国家或有关部门划定应予报废的灭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