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项目保证金怎么了?
工程保证金一般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工程款中预留,确保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修复建设工程缺陷的资金。
在缺陷责任期内,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的存款管理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其他政府投资项目,存款可以保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发包人被撤销的,存款应当随交付的资产移交给用户管理,用户应当代表发包人负责。
(1)什么维修保证金扩展阅读:
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保证金预留、返还、工程维修质量和费用有争议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和纠纷解决程序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因发包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竣工验收的,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⑵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和保修金有区别吗?
二、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是指建设单位与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或者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建设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于维护建设工程在保修期和保修范围内存在质量缺陷的资金。
裁判主流观点:
01目前,该项目于2015年6月26日竣工结算,因此5%的保修金支付期尚未到达,到期后可另行主张。原告在涉案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向被告主张优先受偿权,因此法院也支持原告要求优先受偿的主张。-宁波超级装饰有限公司与余姚龙鼎商业广场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16)浙0281民初591号
02本案质保金属于工程价格的一部分,因此中邦公司享有质保金的优先受偿权,也应在工程竣工之日起6个月内行驶。-深圳市中邦(集团)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与东莞晨真光伏优先公司建设合同纠纷案(2015)东中法民二终字第183号
由此可见,在司法实践中,主流观点仍然认为质量保证金本质上是工程价格,应该属于建设工程的优先补偿范围。当然,质量保证金是否属于工程价格的优先补偿范围存在争议。根据笔者的搜索,也有相反判决观点的规定。比如《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若干疑难问题的答案》(川高法民一(2015)3号)第三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工程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和税收属于优先补偿范围。承包人和实际施工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发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笔者个人倾向于主流观点,认为从概念上看,保修金是从应付工程款中预留的,来源于工程款,应该是工程款的一部分,只是被发包人扣留,目的是约束承包人履行质保义务。其相应的价值实际上是建设项目的一部分,应该属于《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工程款和《批复》中所称的实际支出费用。
⑶维修费用和维修费用保证金怎么办?
剩下的部分应该是质量保证金,所以,用对方的发票和你的现金支票存根作为原始凭证,差额计入其他应付款答案,不需要打开1500元的凭证,所以处理非常标准非常完整,至于对方收取现金,你可以要求对方写收据,所以更安全,以后可以检查。
⑷ 商品房维修保证金应支付多少,国家是否有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业主需要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通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告知业主房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也就是说,物业公司只有通知义务,法律没有赋予其收取装修押金的权利,不支付押金就不办理入户手续,这是一种侵权行为。
但话说回来,谁愿意为了几千块钱和物业发生冲突?国家和物业的政策和规则应该遵守,装修后钱可以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