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计算房屋维修基金?
商品房销售时,买卖单位应签订房屋维修基金交付协议,买受人应按购房款属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支付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收取的维修基金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房屋销售收入。一期专项维修资金存款现行标准为:高层(含电梯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②维修基金怎么算?
购房者应复制购房款制度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收取的维修基金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的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③如何计算住房维修基金?
购房者应按购房款的2%购房-5.2%的比例向销售单位支付维修基金。销售单位收取的内部维修基金由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的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④如何计算房屋契税和维修基金?
购房者应按购房款的2%购房-5.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版收取的维修基金由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的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⑤ 南京买房契税维修基金怎么算?
维修基金是购房总价的2%
契税是根据买方购买的套数、面积和住房性质决定的,有高有低。
规定:购买土地使用权商品房70年,
买家购买第一套房的前提是90平方米以下契税的1%,90平方米以上契税的1%.5%,二套房购买90平方米以下契税1.5%,90平方米以上契税2%,3套以上契税3%,
50年,40年土地使用权商品房,商品房购买,无论套数和面积,契税都是3%
⑥如何计算房屋维修基金?
住房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住房公共设施专项基金和住房本体维修基金。住房公共设施专项基金简称专项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中的余额资金也转移给房屋的新产权所有人。
中国的房屋维修金制度始于1998年,2004年,房屋维修金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其支付标准也从原来的"按购房款2%-缴费比例为3%"变为2008年的"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成本的5%-8%缴交"。
根据2007年修订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公共维修基金专门用于社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属于全体业主。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资金一般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6)如何计算南京房屋维修基金的扩展阅读:
房屋维修基金的应用范围:
建设部管理办法规定,维修资金闲置时,除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外,严禁挪作他用。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并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挪用金额两倍以下的罚款。
物业管理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⑦ 如何计算新房契税房屋维修基金?
购房者应按购房款的2%购房-5.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专项维修基金,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的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⑧ 如何计算新房维修基金?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1.商品房业主和非住宅业主应当按照所有物业的建筑面积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金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成本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情况,合理确定和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存放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数额,并及时调整。
(8)如何计算南京房屋维修基金的扩展阅读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九条
业主存入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
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
第十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房业主和非住宅业主存放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管理。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委托当地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项账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账户,按照物业管理区域设立账户,按照房屋门号设立账户;物业管理区域未划定的,以建筑为单位设立账户,按房屋门号设立账户。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房屋维修基金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⑨ 如何计算房屋公共维修基金?
购房者应按购房款的2%购房-5.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回的维修基金由全体业主共同回答,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的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⑩ 如何计算房屋维修基金?㎡需要交多少
商品房是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成本的5%至8%。公共住房每平方米为当地住房改造成本的2%。
根据建设部和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1.商品房业主和非住宅业主应当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金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成本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情况,合理确定和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存放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数额,并及时调整。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业主根据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首期金额为当地成本价的2%。
(二)销售单位应当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销售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销售款的30%,从销售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二、2007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适用于承重墙、屋顶、楼梯间、电梯等。但《办法》规定,要支付维修资金,必须遵循"双2/3特别多数原则",也就是说,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10)南京房屋维修基金如何计算扩展阅读:
杭州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一般来说,只要社区向我们报告三分之二业主通过的申请表和资金预算计划,我们就会通过。最终被卡主要是因为这个三分之二业主通过的规定。
某小区物业管理处表示,小区已交付18年,但维修基金仅使用4次。长庆街新华坊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是老小区,房屋经常出现小损坏,如屋顶漏水、公共管道损坏等。
而在2013年~2014年,维修基金仅使用不到5次,费用多用于屋顶和公共管道的维修,每次金额较小,约几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