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是房客,出租屋里的东西坏了。谁负责?
自然老化的应该由房东出钱,人为破坏的租客出钱。
租赁合同法律规定:
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方式、租赁物的维护等条款。
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进行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赁期限。第二百二十二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或者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资料扩展:
《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双方约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姓名)及住所;
(二)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家电等室内设施;
(三)租金、押金金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及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及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支付物业服务、水、电、气等相关费用;
(九)争议解决办法及违约责任;
(十)其他协议。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用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择
2. 房屋租赁中的房屋维修包括哪些材料?
1.租赁房屋的维护费根据房屋的使用情况计入管理费或销售费。会计分录:专属
借:管理费或销售费用
贷款:银行存款等
二、说明:
1.《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部门发生的固定资产日常维修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借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设立销售机构发生的固定资产日常维修费用,借记销售费用科目,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虽然租赁房屋不是企业的固定资产,但其维修费用也是为了保持房屋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可参照上述处理原则计入相关费用。
2.租赁房屋的维修费与租赁房屋租赁时的装修费不同。一般来说,成本不是很大,而且经常发生。因此,租赁期内不需要包括长期摊销费,然后摊销。
3. 房屋出租人的维修义务是什么?
出租人
维修义务为:
承租人
在
租赁物
需要维修时,出租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内进行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维修租赁
如果物品影响承租人的使用,租金应相应减少或延长。
4. 一般房屋维修包括哪些项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公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住宅公共部位包括住宅基础、承重墙、柱、梁、地板、屋顶、室外墙壁、门厅、楼梯间、走廊等。
共用设施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塘、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问题设施、共用设施设备等。
5. 租赁合同中的正常房屋大修和日常房屋维修是指哪些方面
你看不清楚吗?其实房东的意思是正常的房屋大修有甲乙维修!应该说的是甲方,也就是房东的维修!也就是说,主体工程的大部分!甲乙双方的日常房屋维修应指乙方,即租户的维修!可能是一些易损配件!
6. 租赁期间,哪些维修应由房东承担,哪些应由房东承担
及时检查和维修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法律义务。除非双方同意承租人在合同中承担版本维修义务,否则出租人有义务检查和维修房屋,以确保房屋符合合同规定的用途。对于承租人增加的附属设备,双方也可以同意谁负责维修。出租人未及时修复房屋,未履行检查和维修义务,导致房屋倒塌或其他破坏性事故,给承租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的,出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 我想问一下租赁合同中的日常房屋维修包括什么
租赁房屋维修责任是最常见的问题,也是租赁合同中最常见的条款。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租赁双方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租赁房屋的维修;但租赁合同中未约定房屋维修的,一般由房东承担维修责任,费用也由房东承担。
此外,应注意的是,如果房东未能按照合同或法律的规定及时修复出租房屋,或拒绝修复,造成房屋破坏性事故,造成租户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房东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8. 租赁房屋的维修责任是什么?
出租人有维修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明确规定,第二版百一十六条规定:出租人权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出租人维修义务的履行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租赁物需要维修时,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进行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租金相应减少或者延长。
需要注意的是,当房屋明显不可能修复时,承租人可以通过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等方式进行权利救济。
三、出租人的维修义务是建立在承租人无过错的前提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也就是说,承租人故意损坏租赁物或者对租赁物有过错,不仅无权要求出租人修复,还可以赔偿出租人的损失。
9. 租房期间房东修的是什么?
根据《中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般出租屋的维修,双方在租赁合同中也需要明确约定。
一般租赁房屋及配套设施的维护费用由房东承担,可以要求房东维修,也可以协商先由承租人支付,然后根据维修账单向房东支付。但是,如果承租人使用造成损坏,承租人也有义务赔偿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