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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房屋维修基金使用办法和缴存标准有哪些

发布日期: 2022-01-09 13:27 浏览:256
核心摘要:第十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第十一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者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1. Xi安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方法和存款标准是什么?

   

2016年3月,Xi安路鼎新花园12号楼居民发现,物业公司在单位门口贴出了维修基金维修电梯的竣工验收单,并在业主签字栏附有17名业主签字,但有业主表示根本没有签字。那么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是什么呢?Xi安的存款标准是什么?如果有单位滥用维修资金,会受到哪些法律严惩?

   

一、大修基金的使用方法

   

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

   

2.业主委员会提交并通过

   

3.公示如无异议,下一步

   

申请人向维修基金管理单位提交申请

   

5.物业组织具体实施

   

二、Xi安大修维修基金缴存标准

   

业主存入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从公共住房销售资金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共住房销售单位。

   

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

   

(1)多层住宅(7层以下,无电梯):60元/平方米;

   

(2)多层住宅(配备电梯):90元/平方米;

   

(3)小高层、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145元/平方米。

   

2、房改房

   

(1)业主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存入的首期维修资金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一次性从售房款中提取维修资金。

   

3.拆迁安置房屋维修资金交存标准

   

(1)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电梯):60元/平方米;

   

(2)多层住宅(配备电梯):90元/平方米;

   

(3)小高层及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90元/平方米。

   

三、西安大修维修基金使用程序

   

(1)授权委托: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受业主委托,向市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2)制定方案并确认业主:申请人制定《维修、更新、改造方案》,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确认通过改造方案。

   

(3)现场检查: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到社区现场检查并留取图像资料;

   

(4)申请列支:申请人凭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列支:

   

(5)首次拨付使用款:批准后,拨付工程款(工程预算金额70)%)到申请人在专户银行开立的使用账户,使用账户账户中的资金只能转入施工单位。

   

(6)组织实施:申请人或相关业主组织实施维修、更新、改造方案;

   

(7)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并签署《维修、更新、改造工程竣工验收表》;

   

(8)使用款余额拨付:申请人根据工程结算费填写《维修更新改造工程结算费用分摊清单》,并与《维修更新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单》在社区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9)业主无异议的,申请人应持相关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工程余额申请手续。经市住房保障和住房管理局批准后,

   

据悉,自2010年以来,Xi安在维修资金使用中引进了第三方评估机构,要求评估机构对项目成本超过1万元的项目进行预决算审查,有效防范了虚假维修项目、虚假报价等资金使用风险,保证了资金使用项目成本的合理性。

   

四、维修基金有哪些便民服务?

   

为方便业主存放维修资金,市房管局在西街房地产交易大厅、城南房地产交易大厅、城北房地产交易大厅设立了多个维修资金服务窗口,办理维修资金收集、使用、物业保修等多项业务。简化了维修资金业务流程,大力倡导文明服务,规范服务,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每周六,西街房地产交易大厅维修资金窗口正常工作,方便业主办理维修资金相关手续。

   

为方便业主存款,维修资金存款可以通过现金和信用卡(只能刷借记卡)存款。各维修资金专户银行支持跨行银联卡支付交易。同时,如果业主通过信用卡存款维修资金,各维修资金专户银行将免除信用卡手续费。业主到各银行网点存款维修资金,享受绿色通道,无需抽取号码、排队、柜台存款。

   

五、大修维修基金监督管理

   

维修资金由业主大会自主管理的,应当接受当地物业行政部门对其账户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2.专户银行应当每月向物业管理部门和业主委员会核对并发送维修资金银行存款对账单。

   

3.专户银行应每年至少与物业行政部门和业主委员会核对一次维修资金账户,并向物业行政部门、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公布以下情况:

   

(一)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及结存总额;

   

(2)列支的项目、费用及分摊;

   

(3)业主账户中维修资金的存款、使用、增值收益和存款金额;

   

(4)其他维修资金。

   

4.专户银行应当建立维修资金查询制度,接受物业管理部门、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对其账户的查询。物业管理部门、业主委员会、业主对资金账户变更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专户银行进行审查。

   

5.专户银行应当向业主出具财政部门统一监管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凭证。维修资金专用凭证的采购、使用、保存、核销管理,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6.维修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应当执行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维修资金财务管理和会计的监督。

   

六、不安规定滥用维修基金的法律责任

   

1、开发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将收取的维修资金转入维修资金专户的,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转入专户。拒不转入专户的,维修资金总额为1%以上5%以下罚款。

   

2、业主未按规定或者业主大会决议续签、补建维修资金的,业主委员会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物业公司伪造签名提取维修资金,不仅违反了物业管理规定,而且违反了法律,涉及一定数额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因此,业主委员会应有效地监督物业的行为,如果发现问题,他们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果物业在管理中不承担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业主也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更换物业单位。

   

(以上答案于2016年发布-03-10.现行相关购房政策以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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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房屋维修基金和契税在哪里?

   

   维修基金一般由开发商在交付房屋时收取,然后开具维修基金管理中心的回发票。契税要看,有的开发回答者也代收,有的不代收,交付后十个工作日内到地税局缴纳。
   
   商品房销售时,买卖双方应签订房屋维修基金交付协议,买方应按购房款2-3%房屋维修基金按比例支付给售房单位。售房单位收取的维修基金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房屋销售收入。一期专项维修资金存款现行标准为:高层(含电梯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房屋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业主应在房屋交付前缴纳房屋维修基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第一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3. 房屋契税和维修基金在哪里?

   

   购房合同到房管局备案时缴纳契税,交房时缴纳维修基金。
契税缴纳规定如下:商品房契税应在备案日期后90天内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还应当自滞纳税款之日起每天增加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房屋维修基金的缴纳规定如下:业主应在房屋交付前缴纳房屋维修基金。对于第一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资金之日起30日内,将支付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契税是以所有权转让的房地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担人征收的财产税。应纳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销售、赠与交换、房屋销售、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房屋维修基金属于所有业主共同所有,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一旦发现,将被警告、罚款或刑事拘留。申请房屋维修基金有一定条件:房屋维修基金必须用于住宅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超过保修期后使用;获得业主2/3以上相关收入同意。

   

4. 住房维修基金在哪里直接交给银行?

   

   维修基金交给谁?
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二章交存
第六条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一)住宅,但业主所有,与其他物业无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住宅小区外与单栋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物业属于出售公共住房的,销售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住房专项维修基金。
第七条商品房业主和非住宅业主应当按照所有物业的建筑面积存入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每平方米存入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金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成本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情况,合理确定和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存放的首期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数额,并及时调整。
第八条出售公有住房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存入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1)业主根据所有物业的建筑面积存入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每平方米存入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首期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
第九条业主交付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属于业主所有。
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
第十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房业主和非住宅业主存放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管理。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委托当地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专项账户管理银行,并在专项账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项账户。开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项账户时,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立账户,并根据房屋账户的门号设立分户账户;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建筑为单位设立账户,按房屋门号设立分户账户。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出售的公共住房专项维修基金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者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管理。负责管理公共住房专项维修基金的部门应当委托当地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公共住房专项维修基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公共住房专项维修基金专户。开设公共住房

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应当按照销售单位设立,按照建筑设立分账;其中,业主存放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应当按照房屋门号设立分账。
第十二条商品房业主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应当将第一期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出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第一期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存入公有住房专项维修基金专户或者交给出售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专项维修基金专户。公有住房出售单位应当自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存入公有住房专项维修基金专户。
第十三条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销售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规定交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不得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
第十四条专户管理银行和代收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销售单位,应当出具财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监督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项票据。
第十五条业主大会成立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划转业主存放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1)业主大会应当委托当地商业银行作为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开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时,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立账户,并根据门号设立分户账户。
(2)业主委员会应当通知当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涉及出售公有住房的,应当通知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专项维修基金的部门。
(三)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共住房专项维修基金的部门,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专项账户管理银行将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存放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账面余额转入业主大会开立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账户,并将相关账户移交业主委员会。
第十六条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转让后的账户管理单位,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应当建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制度。
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账户,由当地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监督。
第十七条业主账面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余额不足首期存款金额30条%应及时续交。
业主大会成立的,续期计划由业主大会决定。
业主大会未成立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续期的具体管理办法。
补充:其实开发商和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没有关系。之所以收取这笔费用,是因为需要办理产权证。目前,买受人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如果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开发商基本上会在合同中约定代为办理产权证。这是因为开发商在为业主办理按揭贷款时,要求开发商承担阶段性担保责任。也就是说,在业主的产权证书完成之前,开发商对业主承担了担保责任。一旦业主不偿还银行贷款,银行将直接从开发商的保证金中扣除。因此,为了尽快解除担保责任,开发商会以代理产权证书为由收取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因为不交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就拿不到产权证。就像连锁反应一样,开发商为了省去以后交的麻烦,把交专项维修基金和契税作为收房的条件。

   

5. 哪里交房屋维修基金?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1.商品房业主和非住宅业主根据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金额为当地住宅安装工程每平方米成本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情况,合理确定和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存放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数额,并及时调整。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业主根据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首期金额为当地房屋改造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

中国的房屋维修金制度始于1998年,2004年,房屋维修金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其支付标准也从原来的"按购房款2%-3%的比例缴交"变为2008年的"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成本5%-8%缴交"。根据2007年修订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公共维修基金专门用于社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属于全体业主。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资金一般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6. 如何支付Xi安房屋维修基金?

   

   建议询问物业

   

7. 房屋维修基金在那里交

   

   交给物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住房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1.商品房销售时,买卖单位应当签订房屋维修基金交付协议,买受人应当按照购房款2-3%将房屋维修基金支付给卖方。
2.售房单位收取的维修基金属由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3、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现行标准为:90元/平方米高层(含电梯多层)、5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

   

8. 如何交付房屋维修基金?

   

业主应在房屋交付前支付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支付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

   

商品房销售时,买卖双方应签订相关维修基金支付协议。购房者按购房款2%-3%比例向售房单位缴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收取的维修基金由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的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8)西安房屋维修基金在哪里交扩展阅读:

   

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第六条

   

售后公有住房维修基金来自两部分:

   

1.售房单位按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这部分基金属售房单位。

   

2.购房者按购房款2%向售房单位缴纳维修基金的比例。售房单位收取的维修基金由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房销售收入。公共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市、县财政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维修基金应存入银行专用账户,专款专用。为保证维修基金的安全,维修基金闲置时,除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外,严禁挪作他用。维修基金明细户一般按单户设置,具体办法由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条

   

维修基金自存入维修基金专户之日起按规定计息。维修基金净利息收入转入维修基金使用管理。

   

第九条

   

业主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商品房销售单位应当将收到的维修资金移交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条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维修基金移交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维修基金应当定期接受业主委员会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由销售单位或销售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提出维修资金的使用计划,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分配。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维修基金使用不足时,由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委员会决定,按业主占住宅建设面积的比例向业主续签。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二条

   

物业管理企业发生变更时,维修基金账户经业主委员会审核后,应当办理账户转移手续。账户转移手续应当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十日内送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业主委员会备案。

   

9. 买房的大修基金交给哪里?

   

人们在买房的过程中,会涉及到维修基金的问题。但是对于买房的新手来说,他们可能对买房的维修基金交给谁以及如何使用维修基金了解不多。但别担心,下面我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这两个问题。

   

买房的维修基金交给谁?

   

购房维修基金通常由开发商收取,然后由开发商提交房地产管理中心。买房时,我们通常与开发商签订购房维修基金支付的相关协议,收款标准通常为购房款的2%—3%。由开发商收取的维修基金属于所有业主,不计入住房销售收入。

   

   

4.楼梯单侧立面1/5以上有脱落危险;

   

5.高层住宅水泵损坏,供水中断;

   

6.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

   

10. Xi安买房 大修基金 和契税 到那里交

   

缴纳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可到当地房管部门咨询。

   

1.购买Xi第一套房:当交易房屋面积小于等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为1%;当交易房屋面积大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在原有基础上减半,即契税税率为1.5%。

   

2.如果买第二套房:当交易房屋面积小于等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为1%;当交易房屋面积大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为2%;

   

3.如果购买的新房或二手房是第三套或以上套数:无论房屋面积大小,契税税率为3%,没有减免。

   

4.专项维修资金标准为:90元/平方米高层(含电梯多层)、5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各地房屋维修资金标准与经济水平挂钩,具体收费标准略有差异);Xi安房屋维修基金=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成本价x比例x面积。

   

5.需要注意的是,维修基金的具体标准由西安当地房地产部门确定,因此维修基金的比例在不同地区之间存在一定差异。建议购房者到当地政府网站或房管局网站查询。

   

   

(10)Xi安房屋维修基金在哪里交?

   

一期维修基金的缴费、账户的建立、缴费期限的规定一般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1.首期维修基金的缴纳:Xi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者应按以下标准缴纳首期维修基金:

   

(1)配备电梯的住宅,Xi安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4%付款;对于不配备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缴纳。

   

(2)配备电梯的住宅,Xi安购房者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3%付款;对于不配备电梯的住宅,购房者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缴纳。

   

2.维修基金专户的开立:维修基金应开立专户,以物业管理区为单位,按每栋楼计算

住宅账户,并对每个住宅单元进行分类;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发生的物业维修更新不得使用维修基金,费用由西安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当与本市商业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在物业管理区域开立维修基金账户。

   

3.首期维修基金的缴纳期限:Xi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者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的期限缴纳首期维修基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西安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前,应将新建商品房维修基金存入专户银行。

   

(二)购房人在办理房地产权变更登记前,应当按照标准将购买的西安商品房维修基金存入专户银行。

   

(3)西安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起15日内,按标准缴纳维修资金,并存入专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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