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么情况下可以启动房屋维修基金?
1.维修资金只能在保修期满后维修更新物业公共部位、公共设施和设备时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确定的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资金闲置时,除购买国债或无风险理财外,禁止挪作他用。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门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条
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与负担人一致的原则。
第二十条
按照下列规定分摊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
(1)商品房或商品房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二)售后公共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有关业主和公共住房销售单位按照存款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由有关业主按照各自的建筑面积分摊。
(3)售后公共住房与商品房或非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按建筑面积比例分配给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共住房应分摊的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共住房销售单位按照存款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第二十一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房、非住宅或者公共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共住房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的商品房或者公共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更新、改造费用。
第二十二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无物业服务企业的,由有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3)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4)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持有相关材料,向当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支出;其中,使用公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支出;
(5)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负责管理公共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批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转让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6)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转入维修单位
(1)业主物业维修基金有哪些扩展阅读的程序?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房业主和非住宅业主根据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金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5元%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情况,合理确定和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存放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数额,并及时调整。
第八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业主根据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第一金额为当地房屋改造成本价的2%。
(二、销售单位按多层住宅不低于销售款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30%一次性从售房款中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五条
业主大会成立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划转业主存放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大会应当委托当地商业银行作为本物业管理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
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为单位设立账户,并按照房屋户的门号设立分户账户。
(二)业主委员会应当通知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涉及出售公有住房的,应当通知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
(3)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共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存放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转入业主大会开立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并将相关账户移交业主委员会。
第十六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转让后的账户管理单位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应当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
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由当地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监督。
第十七条
业主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存款金额30%应及时续交。
业主大会成立的,续期计划由业主大会决定。
业主大会未成立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续期的具体管理办法。
㈡ 维修基金五年后,物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需要做预算 改造方案 做分摊 业主签字明细表 公示 汇总 行业委员会或社区盖章签字 房产局申报 审批 抽签审计监理 施工 结算 说起来比较简单 不懂的地方可以问我 我可以帮沈阳的朋友
㈢ 使用上海物业专项维修基金需要采取哪些步骤来寻求答案?
上海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批准。上海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两个方面,即物业共用部位维修工程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工程。物业共用部位维修工程主要包括:1。主承重结构损坏,需要拆除、更换、加固的;2.室外墙体因损坏需要重新防水或保温;3.整栋楼外檐面层脱落,达到整栋楼外檐面积30%以上需要修复的;4.整栋楼或单位共用部位的地面、门窗、楼梯扶手因损坏需要整体修复;5.业主共用部分占建筑总面积2/3以上,占业主总数2/3.以上同意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其他维修项目。涉及单栋房屋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改造的,应当经占房屋总面积三分之二、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但不得与业主大会对全体共有部分的决定相冲突。在实施操作中,为了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业主大会可以在一定金额内授予业主委员会使用维修资金的决策权。
《《物业管理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费的监督。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第四十五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相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第四十六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公安、环保、物业装修、使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物业管理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制止或者处理违法行为。第四十七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聘请保安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第四十八条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有关规定。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业主公约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㈣ 办理房屋维修基金需要什么手续?
缴纳契税所需的信息和程序:
备案合同、销售房地产统一发票、身份证,返回房地产交易服务大厅地税窗口;
支付维修基金所需的信息和程序:
备案合同、房地产统一销售发票、2-4联房屋维修基金支付通知,到房地产交易服务大厅维修基金窗口或盛京银行维修基金收款网点支付。市交易中心要求房屋所有人缴纳契税和维修基金。
契税是以所有权转让的房地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担人征收的财产税。应纳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销售、赠与交换、房屋销售、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基金和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业主向专项账户支付一定标准的资金,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该物业区域内的公共部件、公共设施和设备的维护。
维修基金由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缴费比例享有维修基金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个别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着房屋的存在而存在和丢失,不会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改变。当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通过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
㈤ 住宅维修基金维修项目流程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到房管局复印?
一、社区维修基金使用流程
申请时,业主委员会已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作为申请人申请维修基金的使用。申请时应提供2/3以上业主同意签署和维修预算;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或者房屋管理单位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房屋管理单位可以作为委托申请人办理维修基金使用申请手续;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或者房屋管理单位的,辖区社区应当作为申请人办理维修基金使用申请手续。申请房屋维修基金的材料应当提交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经工作人员审核。申请房屋维修基金的公共设施维修费用不宜过小,申请的业主至少应当以单位或建筑物为单位,不得仅仅是个别居民。
具体流程如下:1。制定维修、更新、改造方案;2.征得业主同意;3.备案;4.第一次开户;5.资金转让;6.竣工验收;7.结算审核。
二、什么时候可以使用维修基金?
据了解,在这些情况下,物业可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垃圾通道、照明、消防设施、路灯、井、照明、排烟排气通道、天线、避雷装置、邮箱、智能建筑系统、消防控制系统、消防器具、共用设施设备等。
房屋共用部分包括:承重墙、社区基础、屋顶、柱楼板等基本结构部分,也包括走廊通道、大堂、大厅、避难层、设备层等结构部分。
㈥ 交房子的契税和维修基金需要什么手续?
缴纳契税所需的信息和程序:
备案合同、销售房地产统一发票、身份证,到房地产交易服务大厅地税窗口缴纳;
支付维修基金所需的信息和程序:
房地产交易服务大厅维修基金窗口或盛京银行屋维修基金支付通知,到房地产交易服务大厅维修基金窗口或盛京银行
契税是以所有权转让的房地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担人征收的财产税。应纳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销售、赠与交换、房屋销售、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基金和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业主向专项账户支付一定标准的资金,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该物业区域内的公共部件、公共设施和设备的维护。
维修基金由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缴费比例享有维修基金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个别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着房屋的存在而存在和丢失,不会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改变。当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通过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
㈦ 业主申请房屋维修基金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房屋漏水属于小修,应包括在物业费中。维修基金属大修,申请起来. 维修基金是专门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房屋共同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根据规定,业主不得申请使用。只有经业主管理委员会同意,取得业主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部分地方可能是其他部门或机构)办理维修基金支出审核手续。审计程序完成后,维修基金将通过审计程序从指定银行提取。2005年,北京只批准了一起,一个老社区换电梯。2006年只批了不到十个,好像都换电梯了. 如果物业不给你修,您有权向物业申请不缴纳物业费中包含的小修费,然后自己出钱找人修.
㈧ 申请物业维修基金需要什么手续?
申请房屋维修基金的具体流程
(1)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无物业服务企业的,由有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提出的使用建议应当在涉及业主的公共活动区域公布。
(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3)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计划。
(4)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有关业主应当向市住房保障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按照工程进度分期转让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到市住房安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结算手续。
房屋维修基金属于所有业主,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一旦发现,将被警告、罚款或刑事拘留。申请房屋维修基金有一定条件:房屋维修基金必须用于住宅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超过保修期后使用;得到2/业主同意上述相关收益。
㈨ 维修基金业主委员会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住宅专用部位的大修工程和设施设备的大修、更新和改造工程。屋顶漏水属于房屋房屋共用部位,应使用维修资金进行维修。因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涉及全体业主利益的,由业主委员会决定。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协助下,业主委员会应当通过召开会议或者按户走访等方式书面确认大修、更新和改造方案。大修、更新和改造方案应当征得业主三分之二以上的书面同意。
㈩ 物业维修基金可以用多少钱?
1.物业维修基金是为维修物业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而设立的基金。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共用部位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业主或单个物业的业主和用户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通讯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顶等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供水箱、水泵、排水管道、检查井、化粪池、垃圾通道、垃圾箱(房)、电视天线、电梯、照明灯具、建筑智能系统、避雷装置、消防器具、防盗门、邮政邮箱、娱乐设施等设施设备。
但物业管理区属于城市道路、公共排水、环境卫生、公共绿地、城市供水、供气、供热、供热、供电、通信、广播电视等部门管理的设施设备,不属于物业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
2.物业维修基金需要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提出使用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相关业主同意,并经业主委员会审核,报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审批。
3.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费用,以及中修以下的维护更新费用,从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商业用房、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收入中列支,物业维修基金不得列支。由于人为损坏,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费用由责任人承担,物业维修基金不得列支。
4.物业转让时,原业主缴纳的物业维修基金剩余金额转让给物业受让人。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应当执行下列程序:
(1)物业管理单位持有物业维修基金使用申请表和业主委员会批准的使用方案,报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机构;
(二、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经核实后,70分配核实金额%维修费用;
(三、工程竣工后,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向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机构提交下列资料,经核实后,支付维修费用余额。
经房屋安全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以及严重影响物业正常使用的紧急情况,如电梯故障、屋情况,需要立即维修的,征得业主委员会同意后,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机构可以先拨款,确保及时维修。维修后办理相关维修费用核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