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屋维修基金的具体使用程序是什么?
1.可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中型维修改造工程。
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件是指室外墙壁、大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公共设施设备是指业主在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设备、电梯、公共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等在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和使用的复杂。
二、房屋维修金的启用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适用于承重墙、屋顶、楼梯间、电梯等。如需支付维修资金,应遵循"双2/特别多数原则"也就是说,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必须经房地产行政部门或者相应行政部门备案审批后方可成行。业主先后到相关房管局、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审计局、专户银行等部门办理房屋安全专业鉴定申请、维修方案预决算审计、专户银行拨款申请等九大事项。
(1)住房维修基金需要什么扩展阅读:
1、应用范围
建设部管理办法规定,维修资金闲置时,除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外,严禁挪作他用。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并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挪用金额两倍以下的罚款;
物业管理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2.房屋维修基金缴费比例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业主根据所有物业的建筑面积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第一阶段数额为当地改造成本价的2%。
销售单位按多层住宅不低于销售款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30%一次性从售房款中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贰』 交房子的契税和维修基金需要什么手续?
缴纳契税所需的信息和程序:
备案合同、销售房地产统一发票、身份证,到房地产交易服务大厅地税窗口缴纳;
支付维修基金所需的信息和程序:
备案合同、房地产统一销售发票、2-4联房屋维修基金支付通知,到房地产交易服务大厅维修基金窗口或盛京银行维修基金收款网点支付。市交易中心要求房屋所有人缴纳契税和维修基金。
契税是以所有权转让的房地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担人征收的财产税。应纳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销售、赠与交换、房屋销售、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基金和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业主向专项账户支付一定标准的资金,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该物业区域内的公共部件、公共设施和设备的维护。
维修基金由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缴费比例享有维修基金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个别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着房屋的存在而存在和丢失,不会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改变。当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通过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
『叁』 住房维修基金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维修基金的管理办法,维修基金按当地建设成本的5-8%缴纳约100-120元/平方米(其中开发商承担60元)%购房者承担40%)。那些房价特别低(3000元/平方米以下)的也可以按合同价格的1-2%缴纳。
『肆』 使用维修基金的条件和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门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只有符合上述条件才能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因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是否由业主管理而异。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门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二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无物业服务企业的,由有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3)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4)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持有相关材料,向当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支出;其中,使用公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支出;
(5)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负责管理公共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批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转让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6)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转入维修单位。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转业主大会管理后,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包括拟维修更新改造的项目、成本预算、支出范围、危及房屋安全的紧急情况等需要临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处置方式;
(二、业主大会依法通过使用方案;
(三、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4)物业服务企业持有相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专项住宅维修资金;同第二十二条第四项;
(5)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使用计划审查同意,并报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使用公共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经负责管理公共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查同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共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使用计划的,责令改正;
(6)业主委员会和负责管理公共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转让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7)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转入维修单位。
『伍』 使用个人住房维修基金需要什么程序?
1、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共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共设施专用权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共设施和设备的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中的余额资金也转移给房屋的新产权所有人。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适用于承重墙、屋顶、楼梯间、电梯等。如果需要支付维修资金,需要遵循"双2/特别多数原则"也就是说,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3、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必须经房地产行政部门或相应行政部门备案审批后方可成行。业主先后到相关房管局、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审计局、专户银行等部门办理房屋安全专业鉴定申请、维修方案预决算审计、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施工、申请专户银行拨款等九大事项。
『陆』 支付房屋维修基金需要注意什么?
您好:
房屋维修基金的定义: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共设施专项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共设施专项基金简称专项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房屋维修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余额资金也转移给房屋新产权所有人;
如何计算房屋维修基金:商品房销售时,买卖单位应签订房屋维修基金交付协议,买受人应按购房款2计算-3%房屋维修基金按比例支付给售房单位。售房单位收取的维修基金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房屋销售收入。一期专项维修资金存款现行标准为:高层(含电梯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房屋维修基金什么时候支付:什么时候支付房屋维修基金?业主应在房屋交付前支付房屋维修基金。对于第一阶段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支付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房屋维修基金管理部门:根据建设部、财政部1998年联合发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公共房屋维修基金由全体业主缴纳,由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房屋维修基金将转入行业委员会,行业委员会行使管理权;
房屋维修基金属于所有业主,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一旦发现,将被警告、罚款或刑事拘留。申请房屋维修基金有一定条件:房屋维修基金必须用于住宅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超过保修期后使用;得到2/业主同意上述相关收益。
『柒』 什么是住房维修基金,怎么交,怎么用
按照新的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买新房一定要交这笔钱 有的交给开发公司,有的交给物容公司 据说当地房地产管理中心的一些特殊账户通常是房价1% -2% 开发商也要交这笔钱 但至于交不交 天知道有些地方政策不一样 建议网络下的地方管理办法。
维修基金的使用条件:
1、维修基金只能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公共设施和设备进行大修、更新和改造时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确定的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房屋需要大修、专项维修、更新的,可以在施工合同中支付约定的预付款,但最高预付款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
(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账户上留下相当于一个月活动资金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捌』 买新房交的维修基金是什么?维修基金怎么收费?
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基金,又称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用于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向专项账户支付一定标准的资金,以便在物业区域内的公共部件、公共设施和设备的维护授权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单位使用的资金。
房屋维修资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维修更新项目。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分是指室外墙壁、大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
上下水管道、电梯、立面、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等相关配套区域内业主共同拥有和使用的共用设施设备。第八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所拥有建筑面积有物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销售单位按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30%一次性从售房款中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