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交付房屋维修基金?
业主应在房屋交付前支付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支付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
商品房销售时,买卖双方应签订相关维修基金支付协议。购房者应按购房款2计算%-3%比例向售房单位缴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收取的维修基金由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的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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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第六条
售后公有住房维修基金来自两部分:
1.售房单位按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30%。这部分基金属售房单位。
2.购房者按购房款2%向售房单位缴纳维修基金的比例。售房单位收取的维修基金由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房销售收入。公共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市、县财政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维修基金应存入银行专用账户,专款专用。为保证维修基金的安全,维修基金闲置时,除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外,严禁挪作他用。维修基金明细户一般按单户设置,具体办法由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条
维修基金自存入维修基金专户之日起按规定计息。维修基金净利息收入转入维修基金使用管理。
第九条
业主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商品房销售单位应当将收到的维修资金移交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条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维修基金移交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维修基金应当定期接受业主委员会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由销售单位或销售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提出维修资金的使用计划,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分配。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维修基金使用不足时,由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委员会决定,按业主占住宅建设面积的比例向业主续签。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二条
物业管理企业发生变更时,维修基金账户经业主委员会审核后,应当办理账户转移手续。账户转移手续应当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十日内送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业主委员会备案。
『贰』 小区物业维修要做什么?
一、 熟悉住宅区各类房屋的分布情况、内外结构、附属设施各水、电、消防系统的管道方向、分布情况、管道主控位置、设备性能和使用情况。
二、 加强业务知识学习,阅读施工图纸。绘制简单的平面图和管道的一般系统图,清晰正确地标记图纸上的故障位置、 维修人员必须具备熟练的施工技能。在熟练专业的基础上,学习水、电、土建等基础知识,规范操作,努力实现一人多能,满足居民区维修工作的需要。
四、 定期检查住宅区,掌握公共设施的运行和完好状况。如发现损坏、隐患或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修。确保公共设施完好,设备正常运行、 定期检查住宅区,确保污水管道畅通,每六个月疏通一次雨水井和管道,确保住宅区污水不溢出。
六、 维修人员在维修地板时,首先要准确找出漏水、漏水的真正原因,做到一次性修复,少修复或不修复、 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和操作规程。佩戴工作牌、工作服、绝缘鞋等安全防护设施。
八、 维修给水管道时,必须关闭总阀,并提前通知居民准备蓄水、 爱护工具,每次使用后,必须检查工具的性能、机具配件等,是否完好无损、 向居民提供免费或有偿服务时,要求如下:1、 急修不能过夜,小修小补应限时完成。
2、 上门维修佩戴工作卡,态度热情,服务周到、 按管理处制定收费标准,并上缴管理处,不得擅自侵吞,违者罚款100-500元、 不要向居民索要小费或好处,或者收费不开收据,更不要多、少、不收费。
违者按应收金额的10倍处罚、 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管道,即配色、 居民家中不得乱翻东西,如有盗窃行为,一经发现,立即送派出所处理,管理处予以辞退。
7、 维修家用电器时,不得以次充好地窃取或更换配件。给居民造成损失的,管理处除责令赔偿相应损失外,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完成主管交代的其他任务。
『叁』 维修基金交给哪个部门?
政府部门。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管理的商品房业主和非住宅业主存放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委托当地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专户。
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时,应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立账户,并根据房屋门号设立分户账户;物业管理区域未划定的,以建筑为单位设立账户,按房屋门号设立分户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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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商品房业主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应当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出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住房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出售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住房销售单位应当自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共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肆』 业主支付的物业费包括维修费用
主要涉及物业费的使用
公共区域
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维护,业主自己家的维护,可能需要自己解决,或者上门收费。但保质期除外。
『伍』 物业维修基金应交给哪个部门
由开发商收集
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监督,本息归业主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当与本市商业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在物业管理区域开立维修基金账户,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大修、更新和改造。
当然,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各地都有政策和方法。
『陆』 谁是物业维修基金?
Xi安的维修资金交给开发企业在银行为社区业主设立的维修资金账户,由房管监管,防止开发企业私自挪用。
『柒』 物业维修基金在哪里应用,如何使用
物业抄袭维修基金的目的是建立房屋维修保障机制,维护房屋所有人和用户的合法权益。物业维修基金专门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的大修、更新、改造,归业主所有,实行专户存储、政府监督、标准化使用。其中,购买多层商品房的消费者按购房款2计算%付款;购买高层商品房或无电梯的多层商品房,按购房款3计算%缴交。
根据有关规定,维修基金的控制使用权归业主所有,具体管理使用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因此,物业管理公司无权控制维修基金的使用,更不用说挪用了。
『捌』 什么时候交物业维修基金?
地方政府和地方政府将制定政策法规。比如浙江,物业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浙江省政府今年4月20日颁布的《浙江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前,应当按照《物业总建筑面积》和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向业主缴纳专项维修资金。按理说,今年4月20日以后领取预售证的房地产应该按规定执行。但在实践中,由于新旧政策的衔接,近半年来,大部分新建房地产仍提前向购房者收取物业维修资金。
每平方米35-65元的物业维修基金对业主来说可能不算什么。但对于一个销售面积20万平方米的房地产来说,意味着凭空多出1000万元左右的营运资金;从开盘到交付的30个月会创造多少额外的资本红利?因此,一些开发商抱着不占白不占的心态。当购房者对非法收取物业维修基金表示怀疑时,他们看起来很丑,阻碍了他们维护合法权益。
『玖』 物业日常维修费怎么交?
一般按年收取。
《《物业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服务成本或专项物业服务支出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按规定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费;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共责任保险费;
其他费用经业主同意。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缴纳服务费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