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计划做电力施工,需要什么资质?
电力施工所需资质如下:
一、一级资格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超过1亿元。
二、企业主要人员:
(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
(2)技术负责人应具有10年以上工程建设技术管理经验,具有电力工程高级职称;电力工程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60人。
(3)有工作证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均为施工人员、质量人员、安全人员、造价人员、信息人员。
(四、通过考试或培训的中级以上技术人员不少于150人。
三、企业业绩:近五年来,承担了以下五类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合格。
(1)电站累计装机容量超过180万千瓦;
(2)共6台机组,单机容量20万千瓦;
(3)220kV输电线路600公里;
(共8座220千伏变电站。
(5)220千伏电缆工程全长100公里。
二级资格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多万元。
2.企业主要人员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0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工程建设技术管理经验,具有电力工程高级职称或一级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电力工程中级职称不少于30人。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包括施工人员、质量人员、安全人员、信息人员等。
(4)通过考试或培训的中级以上技术人员不少于75人。
三、企业业绩:近五年来,承担了以下五类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合格。
(1)电站累计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
(2)共4台机组,单机容量10万千瓦。
(110kV输电线路700公里。
(四)110kv共有7个变电站。
(5)110kV电缆工程全长200公里。
三级资格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超过800万元。
2、企业主要人员: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五名。
(2)技术负责人具有五年以上工程建设技术管理经验,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10人。
(3)有工作证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均为施工人员、质量人员、安全人员、信息人员。
(通过考核或培训的中级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并完成不少于2个此类项目。
(1)从事电力维修需要什么资质?扩展阅读:
电力工程施工可承包范围:
1.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火电厂(含燃煤、燃气、燃油)、风电站、太阳能电站、核电站及辅助生产设施、各类电压等级输电线路及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2.一级企业:各类火电厂可承担单项合同金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5倍的责任
3.二级企业:可承担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下的单项合同金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5倍的机组整体工程220 千伏及以下输电线路及相同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⑵ 电力安装需要什么资质?!
这个比较麻烦,我准备了几个月 还是没做。资格需要升级。四级似乎不能直接批准。资质要求可以去国家电监会查询。如果有问题,我们可以交流QQ53664516
资料比较大 我可以给你发邮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维护电力设施市场秩序,规范电力设施许可证行为,根据《电力供应使用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颁发、管理和监督。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国家电力监督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电力设施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国家电力监督委员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许可机关)负责辖区内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受理、审查、颁发和日常监督管理。
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力设施承装、维修、试验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电力设施承装(维修、试验)许可证。未取得电力设施承装(维修、试验)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电力设施承装、维修、试验。
本办法所称承装、维修、测试电力设施,是指输电、供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护和试验。
第五条 取得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单位依法开展业务,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 分类与分级
第六条 电力设施许可证修、试)许可证分为承装、承修、承试三类。
取得承装(维修、试验)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从事电力设施安装业务。
取得承包(维修、试验)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从事电力设施维修业务。
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从事电力设施试验业务。
第七条 电力设施许可证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取得一级承载(维修、试验)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护或试验。
取得二级承载(维修、试验)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从事220kV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护或试验。
取得三级承载(维修、试验)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从事110kV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护或试验。
取得四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从事35kV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试验。
取得五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从事10kV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试验。
第三章 申请
第八条 向申请人所在地的许可机关当向申请人所在地的许可机关提出。
电力设施修、测试电力设施的单位,取得许可机关颁发的承包(维修、测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后,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或者变更营业范围。
第九条 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申请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3)设备、营业场所及相关资源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
(4)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具有适合申请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的技术职称,不能同时在其他单位工作;
(5)具有适合申请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的专业人员,不能同时在其他单位工作。
申请一级至三级承装(维修、试验)电力设施许可证的,还应当在规定年限内具有与申请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业绩。
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应当具备本办法附件《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标准》规定的具体条件。
第十条 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许可申请表;
(二、法人证明材料及净资产证明材料;
(三)主要设备机具清单、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4)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简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5)工程技术人员、经济管理人员及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六、电工登记表。
申请一级至三级承包(维修、试验)电力设施许可证的,还应当在规定的年限内提供相关业务的业绩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合并后,新设单位应当向许可机关重新申请电力设施安装(装修、试验)许可证。合并后,新设单位的许可证等级应当按照实际条件核定,但不得高于合并前各方同类许可证的最高等级。
合并后,新设单位除提供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申请电力设施安装(维修、试验)许可证:
(一、合并证明材料;
(二、合并前各单位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第十二条 分立后,新单位应当向许可机关重新申请电力设施安装(装修、试验)许可证。根据资产、人员和设备,许可机关确定分立后最多一个单位的部分或全部在分立前从事类似业务。
分立后,新设单位的许可证等级应当根据实际条件按照本办法核定,但不得高于分立前单位同类许可证等级。
分立后,新设单位申请一级至三级承包(维修、试验)电力设施许可证的,除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分立证明材料;
(二、业绩证明材料;
(三、原单位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第四章 受理、审查和决定
第十三条 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时,应当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许可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解释或者说明申请。
第十四条 许可机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对申请人提出的许可申请进行处理:
(一、申请材料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二)申请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现场或者5日内向申请人发出《申请材料更正通知书》,并一次性通知所有需要更正的内容;
(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许可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更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第十五条 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审查,并按照下列规定决定是否许可:
(1)经审查,申请人的条件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发达许可证;
(二)经审查,申请人的条件不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第十六条 许可机关在审查过程中认为需要核实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第十七条 许可机关自受理通知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许可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天,并通知申请人延长期限的理由。
第五条 取得四级承装(维修、试验)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承担35kV以下输电、供电、电力设施的安装。四级承装(维修、试验)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净资产超过600万元;
(3)技术负责人具有4年以上电力设施安装管理经验,具有电力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专业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电力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少于5人;
(5)电力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或电力专业二级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2人;
(六、持入网作业证上岗电工不少于30人,其中高压电工不少于15人;
(7)具有《建筑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的预算员不少于2人,安装工长不少于6人
(八、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工程师具有电力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兼职安全监督员不少于一人;
(9)具有适合可承担工程范围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验设备;
(十、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健全。
第六条 取得五级承装(维修、试验)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承担10kV以下输电、供电、电力设施的安装。五级承装(维修、试验)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净资产超过240万元;
(3)技术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电力设施安装管理经验,具有电力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专业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电力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人;
(5)电力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或电力专业二级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人;
(六、持入网作业证上岗电工不少于15人,其中高压电工不少于5人;
(7)预算员不少于2人,安装工长不少于6人,兼职质检员不少于1人,施工合同管理员不少于1人;
(8)配备至少一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工程师具有电力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9)具有适合可承担工程范围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验设备;
(十、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健全。
⑶ 从事电力需要办理哪些资质?
乌鲁木齐三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可为您提供一站式资质服务。
从事内部电力施工的企业需要办理与电力相关的资质。施工资质中与电力相关的资质包括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需要办理总承包资质还是专业承包资质代理,主要看企业开展什么业务。企业可以从两种资质的施工范围来判断哪种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可承接的业务有:
一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各类发电工程、各类电压等级输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二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单机容量 20 万千瓦以下发电工程,220 千伏以下输电线路及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施工。
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单机容量 10 万千瓦以下发电工程,110 千伏以下输电线路及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施工。
⑷ 维护电力设备需要什么资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施工承包资质证书、电力监督办公室颁发的维修许可证、其余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⑸ 办理电力维修资质证书需要哪些手续?
电力维护资格证书需要办理哪些手续?资格转让详情如下:
1.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均为乙级资质;
3.水利水电二级资质
7.送电、变电工程乙级、新能源乙级、风力发电乙级;工程测量乙级;
0.二级机电总包;
8.二级公路资质;
1.二级市政资质;
7.房屋建筑二级资质;
8.消防一级;装修一级;
2.电子智能二级;
9.幕墙二级;
7.一级房屋建筑资质;一级市政资质。
⑹ 要从事10KV电力设备维修需要什么资质或者从事这些活动的公司需要什么?
要从事10KV电力设备的维护需要电力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资格。从事这些活动的公司需要变压器、断路、电缆、互感器、避雷器等维护试验,可咨询武汉新华福设备有限公司。
⑺ 电力设备维修资质的条件是什么?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取决于您更接近哪一类。可以在当地建委批准。
⑻ 维修电力线路需要什么样的资质?
各省电办颁发的承修资质证书。
⑼ 电厂设备维修的资质是什么?
公司以施工为主,需具备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初次申请从三级开始。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建委办理手续,材料包括:1.申请表(如果你所在城市的建委有网上平台,先在网上填写)2.企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章程、企业负责人(法律、财务、技术)职称证书 身份证 简历、房屋租赁、设备发票、安全许可证(新设企业无安全许可证的,用相关文件代替)3.身份证、职称证、社保按标准要求要求.人员劳动合同。以上都是复印件,但上报时记得带原件。
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工程管理经验或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经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具有职称的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8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企业三级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8人。
⑽ 电力设备维修资质需要什么?
申请资格所需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 四、公司章程 五、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验资报告 复印件七、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5张照片一寸 八、项目经理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5张照片; (能代表项目业绩的施工合同; 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文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质量安全评价证明。九、具有企业职称的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就业合同等。10.企业所有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的养老保险。11.建筑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的采购发票、调拨单、设备账户等。12.代表工程数据(中标通知书、设计总图纸、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表;上述数据不能反映工程技术指标的,企业还应提供设计图纸、施工许可证、工程量清单、工程结算等能反映工程技术指标的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项目不能作为代表性项目)。13.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新成立企业不提供)。14.企业统计报表(最新年度C101表和近三年C102、C(建设部、国家统计局统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不提供)。十五、加工厂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按标准要求提供,标准要求不明确的不提供) 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