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照
由于应用无线网络对讲机需占有頻率資源,因此务必向本地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申请办理,办理有关手续,待无委准许后才可选购应用。
申请办理的实际手续如下所示:
1、向无委或特定代理商领到“设定无线网络电台申报单”;
2、填写内容,应用地域、选购总数、主要用途务必填好清晰并加盖公司公章;
3、持申报单向区机要局(一般在人民政府机关单位内)报备审报,区机要局审批,在申请表格上签定建议并将报表退回申请者;
4、持“申请表格”向无委审报。无委审批并批复应用頻率后,发给与申请者“准购证”;
5、持“准购证”选购对讲机;
6、持对讲机及“准购证回执表”到无委检测并缴纳频占用费(每一年每台100.00元)等。无委发送给 “无线网络电台营业执照”。
以上手续申请办理仅仅对于功率大的无线网络对讲机,针对选购应用群众对讲机,不需申请办理有关手续,不用领到营业执照,并免交頻率占用费。应用人(或企业)在购买群众对讲机时只需要属实填好由生产厂商给予的《登记卡》就可以。
具体做法
按住功能键,可以喊话,松掉功能键,可以接话;
无线通信机器设备,沒有装无线天线时,严禁发送;
手持电台电池充电时不可以发送,应关掉电源总开关再电池充电;
沒有收到通话数据信号时,不必乱问叫个不停,不可以横向联系;
当收取和发送数据信号不明确时,持台者可转换自己地理位置,作上下左右挪动,找寻最好通讯部位;行车中的车截电台可运用减慢车子行车速率或终止行车方式,提高敏感度、提升语音通话实际效果;
手持电台在离功率大的电台一米内,禁止应用,防止烧毁音响喇叭;应用手持电台时,要避开电子计算机,以防产生影响;
应用工作电压范畴,手持台一般为3.7V和7.4V,固定不动台、车载台一般为直流电13.8V,在应用外置电源时,应用工作电压范畴之外的工作电压肯定不可以应用,不然会毁坏电台;
手持电台的充电头不可以用以别的蓄电池充电,电台不可以应用一般充电电池,避免“电水”进到电台,烂掉电台,不可把手持台的充电电池转借;
留意电台麦克风的部位,以防产生麦克风处在常发情况,影响通讯工作中和导致电台烧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