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9日电(记者叶浩鸣)记者9日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获悉,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近日发布了《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限制(试行)》,规定了煤矿井下单班总数和采矿工作面单班作业人数。
据国家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规定,矿山按生产能力分为7档,规定各级矿山单班作业人数,其中高瓦斯、煤(岩)、瓦斯(二氧化碳)突出、水文地质复杂极其复杂、冲击地压等灾害严重的矿山不超过850人,其他矿山不超过450人。对于灾害严重的矿山,机械化采煤工作面生产班不超过25人,维修班不超过40人,炮矿工作面不超过25人;机械化掘进工作面不超过18人,炮矿工作面不超过15人。
负责人要求煤矿企业制定地下作业人员限制制度,制定严重灾害矿山人员减少计划,明确人员减少目标,确保按时满足人员限制要求;地方有关部门以煤矿实施人员限制规定为重点内容,加强监督检查。
该负责人指出,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煤矿不得增加生产能力;2020年以来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煤矿不得增加生产能力,不得通过一级、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2021年以来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煤矿,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