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业主支付的维修基金由哪个部门管理
各地的情况似乎不一致。
相对规范的是建立维修资金的两级账户管理体系。即地方内容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管理局下设的物业管理办公室在承办银行开立一级专用账户,售房单位和业主委员会在一级账户下开立二级专用账户。二级账户管理单位可以定期查询对账,核对所辖维修资金的会计情况。同时,财政局等部门每年定期审计检查维修资金管理情况。业主存入的维修资金按银行同期活期利率计算利息,每年向业主结算一次利息,结算利息存入业主维修资金本金账户。
② 电梯维修基金属于哪个部门?
您所谓的电梯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在住房维修基金中,由当地住房安全局物业管理部门负责。维修基金专门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且社区内无物业服务企业的,由业主委员会提出,经共有关系2/3以上的业主签字后方可使用。对于申请使用商品房维修基金的社区,业主委员会负责人应当填写当地住房安全和住房管理局商品房维修基金使用备案登记表,并提供召集人的承诺书、维修或更新改造方案和预算、商品房维修基金使用2/3以上业主的书面确认明细、维修基金使用公示、照片和...
③维修基金由哪个部门收取,如何提取维修基金
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维修基金的监督。区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分工,做好辖区内维修基金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指导和监督维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售房单位收取或者提取的维修基金,应当自收到维修基金之日起十日内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维修基金缴纳登记,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实行专户管理。商品房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单位提出,经业主委员会批准后,报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按照高效节俭的原则使用。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维修基金由物业管理单位提出维修使用计划,经有关业主同意,报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意,报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并通知银行拨付资金。公共住宅售后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单位和业主委员会提出使用计划,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备案。维修基金在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期间,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单位提出。经销售单位和有关业主同意,报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经批准后通知银行拨付资金。财政部门管理的公共住宅售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依据:武房[2006]61号)
④ 什么部门监管物业维修基金?
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监督。
《住宅共用设施设备版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
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维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市、县财政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维修基金使用计划审批管理制度、财务预决算管理制度、审计监督制度、业主查询对账制度。
⑤ 住房维修基金属于哪个部门?
您好,根据建设部、财政部1998年联合发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专项管理办法》,公共维修基金由全体业主支付,由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公共维修基金转移给行业委员会,行业委员会行使管理权。希望采纳
⑥ 电梯大修需要申请维修基金,需要向哪些部门报告,需要什么材料,先去
维修单位做预算抄袭 (如果维修不愿意垫资或其他原因 可以招第三方维修单位 ) 电梯协会 或 特种设备审批 他们出具评估表后 可以向房产局申报维修电梯启动维修资金 有具体细节 不懂可以再问 沈阳朋友 我可以免费帮忙
⑦ 房屋维修基金由哪个部门收取?
房屋维修基金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主管部门收取,并委托银行开立房屋专项维修基金专户。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条业主大会成立前,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管理。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委托当地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时,应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立账户,并根据房屋门号设立分户账户;物业管理区域未划定的,以建筑为单位设立账户,按房屋门号设立分户账户。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出售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者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管理。
负责管理公共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应当委托当地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公共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公共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开立公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按照销售单位设立账户,按照建筑设立分账;其中,业主存放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应当按照户账户。
第十二条商品房业主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应当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出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住房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出售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公有住房销售单位应当自收到销售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⑧ 房屋维修基金,由该部门管理,如何检查
维修资金,又称公共维修资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住宅物业业主向专项账户支付一定标准的资金,授权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单位使用的资金。
⑨房屋维修基金属于哪个部门?
根据建设部复印件和财政部1998年联合发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公共维修基金由全体业主缴纳,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公共维修基金转移给行业委员会,行业委员会行使管理权。
⑩ 哪个部门管理物业维修基金?
物业或售房单位代收后,应与开发商共同承担部分维修资金,并存入当地制定银行(一般为建设银行) 由政府房地产部门监管,账户归业主所有。一般情况下,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维修资金不得使用。业主大会成立后,用于公共部位大修,但需经相关业主一半以上同意。维修资金的分配可以分层、分层或分区。